14年前,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莫须有的罪名,将一个体工商户的1220件四五老酒扣押至今。近日,河南省信访局转交河南省工商局纪委落实调查。
三项违规
2003年5月9日,个体工商户孟兆英从四五酒厂购进1220件四五老酒,分别是万马奔腾113件、马到成功300件、吉祥马467件、2008老酒340件,进货价值合计36200元。就在往仓库卸货过程中,平舆县工商局经检队队长南立春带领李伟、宋庆华等工作人员突然出现,以产品不合格为由,将以上1220件四五老酒全部拉走。
2003年5月15日,平舆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熊建华批示,主检人员陈慧、姚红丽从1220件四五老酒中,抽样万马奔腾、马到成功、吉祥马、2008老酒各一件(六瓶)检验,结果万马奔腾、马到成功两款计413件四五老酒没有任何质量问题,吉祥马、2008两款807件四五老酒的酒精度、总酸、总酯、固形物、甲醇、杂醇油均为合格,唯一“不合格”的是:感官有悬浮物。
2004年9月9日,平舆县人民法院作出(2004)平行裁字第129号《行政裁定书》:对被申请执行人原河南四五酒厂的白酒予以解封扣押,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。
问题出来了。平舆县工商局越权执法,竟然怀疑四五老酒有质量问题,应当去四五酒厂去抽检,不应该将个体工商户刚进的货整车拉走扣押;平舆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越俎代庖,助纣为虐。四五老酒属“河南省免检产品”(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,有效期限为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),平舆县工商局无权扣押,平舆县产品技术监督所无权检测,按照国家规定程序,白酒检测每个样品一次共提六瓶,三瓶检测三瓶存档。如发现免检产品在流通领域有质量问题应逐级上报,由省级执法部门处理解决,而不是以看不顺眼为由,就认定不合格产品;平舆县工商局执法犯法,明知平舆县人民法院已作出“解封扣押,立即执行”之裁定,竟将国家的法律、商户的权益置之不顾,我行我素,拒不返还。
拒不纠错
2016年11月7日,《驻马店市工商局一领导吃拿卡要被指“南霸天”》曝光了此事。平舆县县委高度重视,责成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处理,后交予副检察长单燕燕负责查处此案,结果被她推给了平舆县人民法院,已作裁定的法院推给了平舆县工商局,工商局又以南立春三年前调离至驻马店工商局开发区分局为由,不再追责。十四年来,层层推卸,互踢皮球,不了了之。
2017年5月8日,河南省信访局接访一处受理了此案,转交河南省工商局纪委落实调查,最后转到平舆县工商局落实。近日,平舆县工商局局长曹阳出面委派,由该局党组成员、主任科员王鸿出面处理此案,结果竟然不予受理,并提出了“13条”理由:应交由平舆县人大、法院、检察院处理,不属于平舆县工商局职权范围。上访人孟兆英以不盖公章及不合理处理为由,拒绝签字。
“我购进的1220件四五老酒,我有进货单和发票。酒是平舆县工商局扣押的,我有扣押单,上面有平舆县工商局盖的公章。公章代表单位,工商局的印章代表着政府机关,有着毋庸置疑的权威和尊严。”
“平舆县人民法院已经解封扣押、立即执行,裁定盖有法院公章,是具法律效力的。不返还我1220件四五老酒,平舆县工商局就是耍无赖,明目张胆的欺压个体工商户。”
“14年了,从黑发到白发。我们老两口的上访何时是一个尽头?”孟兆英如是说。